临沂市费县“代位注销” 破解企业注销难题

更新时间:2021-11-15点击数:文字大小:

近日,临沂华海木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的负责人程先生遇到了一个难题,因为不熟悉公司注销的相关规定,在分公司未注销的情况下,先行办理了总公司的清算注销,但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注销必须由总公司出具注销决议,总公司已注销的情况导致程先生的分公司注销遇到了瓶颈。

了解这一情况后,费县审批服务局对标先进,学习深圳市的有关做法,允许特殊情形“代位注销”因企业已经注销导致其分支机构或者其出资的企业无法办理注销等相关登记的,可以由该已经注销企业的继受主体或者投资主体代为办理。临沂华海木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最终由临沂华海木业有限公司的出资人代位履行总公司职责,完成对分公司的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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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注销”,是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针对特殊情况,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持续深化企业注销登记南的又一新举措,下一步,费县将进一步完善了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让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退出更省时间、更加便捷,加速了市场资源的盘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什么是代位注销?

代位注销是指因商事主体已经注销导致其分支机构或者其出资的企业无法办理注销等相关登记,可以由该已经注销商事主体的继受主体或者投资主体代为办理。因商事主体之外的其他主体已经撤销或者注销导致其管理或者出资的企业无法办理注销等相关登记的,可以由该已经撤销或者注销主体的继受主体或者上级主管单位代为办理。

代位注销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于在费县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清算组备案及注销。

不适用代位注销的情形?

一继受主体、投资主体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已经注销、撤销或死亡的;二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含港澳台、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注销。

代位注销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通过网上预约后递交纸质材料到现场办理清算组备案、注销业务。

代位注销如何收取材料清单?

代位注销除按商事登记机关依法公布的关于清算组备案和注销的清单收取材料外,还要收取继受主体、投资主体或者上级主管单位的证明文件材料。在涉及企业注销的相关决议和文件上,继受主体、投资主体或者上级主管单位需要全体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继受主体、投资主体或者上级主管单位的证明文件材料在清算组备案阶段已经收取的,办理注销业务时不再重复收取。孙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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