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将微商、个人代购纳入管制

更新时间:2018-09-22点击数:文字大小:

9月21日消息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8月底正式通过的《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电子商务法》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个人代购和微商也被划入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范畴,这意味着微商、个人代购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

《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海关总署2016年25号公告》规定,跨境代购化妆品征收60%的税率,护肤品征收30%的税率。化妆品和护肤品针对跨境电商的税率相比要低得多,每克不超过10元的商品跨境税率为11.2%,超过的为25.53%。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9.16万亿元,截止2017年底,全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5.3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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